人力资源处
人力资源处是学校贯彻执行人事人才政策和人事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或组织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有关高等学校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学校在人事人才方面的相关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实施学校各项人事人才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处 长:李华锋 电 话:0635-8239076
副处长:程 波 电 话:0635-8239506
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高层次人才办公室是学校贯彻执行高层次人才政策和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或组织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有关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学校在高层次人才方面的相关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实施学校各项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代表学校对受聘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管理和服务。
主 任:张福善 电 话:0635-823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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